境外注册公司能否在德国内经受重组要津或运转歇业要津?
若番邦注册公司的中心利益处所地(COMI)位于德国,则该公司也可在德国运转歇业或重组要津。说明《欧洲歇业条例》(European Insolvency Regulation, EIR),关于其他欧盟成员国(丹麦除外)的公司,其注册地推定为中心利益处所地(COMI)。为驻防奢侈挑选法院的行径,若公司注册地是在请求歇业前三个月内转动至另一欧盟成员国的,则该推定不适用。
关于在欧盟之外地区注册的公司,若其注册地或主要倡导举止处所地位于德国,则可在德国运转歇业或重组要津。
若债务东说念主的中心利益处所地(COMI)不在德国,但在德国领有部分钞票,则可针对这些钞票运转仅限于该部分钞票的次级歇业要津(即 “土产货要津”)。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近期作出裁决:若债务东说念主同期向某非欧友邦家法院和德法则院请求运转歇业要津,且德法则院对该请求的裁决早于非欧友邦家法院,则德法则院领有国外统率权。
在其他辖区运转的重组或歇业要津,在德国事否有可能赢得承认?
在欧盟成员国(丹麦除外)运转且被列入《欧洲歇业条例》(EIR)附件 A 的要津,在德国均会得到承认。
在非欧友邦家运转的要津,在德国每每也会得到承认,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说明德法则律,运转该要津的非欧友邦家法院不具备统率权;
2.承认该要津将导致昭着抵触德法则律基本原则的着力天元证券官网-正规股票配资杠杆-手机炒股怎么杠杆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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